出借人: 身份证号:
联系电话: 住址:
借款人1: 身份证号:
联系方式: 住址:
借款人2: 身份证号:
联系方式: 住址:
担保人1: 身份证号:
联系方式: 住址:
担保人2: 身份证号:
联系方式: 住址:
合同签订、履行地:
一、借款金额:人民币(大写 元,小写 元)
二、借款利息:月利率3%
三、借款用途:
四、违约责任:
借款人若没有按时还款,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:
1、借款人除应偿还借款本息外,还应按照年利率24%支付逾期利息,并按每万元每天支付1%的违约金;
2、出借人每催收一次,借款人需支付1000元误工费和交通费,直到还清为止;
3、出借人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、诉讼费、保全费、诉讼保全保险费、公告费等损失由借款人承担;
五、担保人责任:
担保人自愿为上述借款人的本次借款提供担保,承担连带担保责任,担保期限二年;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、利息、逾期付息、违约金、误工费、交通费、律师费、诉讼费、保全费、诉讼保全保险费、公告费等。
七、争议处理: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,如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。
八、送达地址确认:如发生诉讼,本合同中借款人、担保人签署的联系电话和住宅地址即为诉讼文书的送达电话和地址,与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到该电话或地址即视为送达,送达方式包括通话、短信、微信、邮寄、张贴等。借款人应保持电话号码和住址稳定,如发生变更,需提前15日向出借人书面告知,否则应以本合同签署的联系电话和住址为准。
九、以上内容看过无误,合同各方当事人自愿接受以上协议约定,如有违约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 本借款合同由各方当事人本人签字后生效。
签订日期: 年 月 日
借 据
今借到 现金(大写) 元人民币,小写 元,借款利息为月利率3%。
借款人:
担保人:
日期:
收条
今收到 现金(大写) 元人民币,小写: 元。转账(大写) 元人民币,小写 元。
借款人指定收款账号
开户行:
开户人:
账 号:
收款人:
日期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