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:
法定代表人:
乙方:
法定代表人:
年 月 日,甲乙双方签订“荒山承包合同书”,乙方承包甲方位于 ,东至 ,西至 ,北至 ,南至 ,约 亩荒山,承包期限为 年,期限至 年 月 日止。现甲方和乙方经充分协商,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和乙方实际情况,就该承包地延长承包期达成了以下新的土地承包协议,以利双方履行。
第一条:双方同意原荒山承包合同不变,该承包合同到期后,甲方愿意将该地承包期延长 年给乙方使用,时间自 年1月1日至 年1月1日止。 年1月1日以后地租按当时土地市场价格交纳。
第二条:甲方因该承包合同签订时的各种情况,乙方愿先期支付每年壹拾伍万元支持甲方工作(此款不抵地租),解决甲方实际困难,为承包该地的先决条件,甲方接受。甲方以领导班子会议纪要附件为条件,解除乙方的后顾之忧,以让乙方放心续租。
第三条:甲方保障道路畅通和安全生产,群众不得围攻,如耽误乙方生产经营,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,由甲方负责赔偿。
第四条:乙方续租和租期内,应依法依村民自治意见和村委研究的会议纪要,依政策等规定对该承包地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在保证生态、环保等在该地合理管理和使用。
第五条:如甲方领导变更,该续租合同有效,不得因领导班子变更而损害另一方的合法利益,租地范围不变,随原承包协议。
第六条:违约的处理:除依“农村土地承包法”、“合同法”规定的处理方法,责任承担外,违约方应承担不违约方的实际损失,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费用和诉讼费、预先每年都支付的支持费等。
第七条:本协议双方法人签字生效。本协议一式三份,甲、乙方双方及 人民政府各执一份。
第八条:
1、甲方领导班子研究该事的会议纪要为附件。
2、乙方交第一次款的收据为生效附件。
甲方: 乙方: 鉴证单位:
代表人: 代表人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